本來人性就趨向於同情"弱者",更不用說是"死者"了。

所以在"死無對證下",不管是百姓、媒體幾乎傾向"死者"完全沒錯,有錯的都是加害者。

"死者"有錯也都是"加害者"抹黑的。是不是大家都這麼認為?

所謂的"真相",是應相信媒體、名嘴,還是專業的檢調單位?

判決出爐,不符大眾期待,就抗議、說恐龍判決、司法已死?

真正的專業被質疑,到底是哪個環節錯了?法律?制度?人性??

一般人對於許多事件容易先入為主,也容易被媒體煽動情緒。

或許以前太多冤案、錯誤判決、導致許多遺憾,正因如此更需要謹慎、冷靜、理性去判斷。

對於最近的洪案,感覺大家已傾向"寧可錯殺一百也不能錯放一人"!

既然家屬覺得"真相"未出,那就不應該對於一堆大眾認為的"加害共犯嫌疑者"進行批判或覺得應該怎麼判,那是法官的工作。

我們同情被害者,但也不能冤枉任何人,否則只會造成另一家人的悲劇。

如果每件案子要符合社會大眾的期盼,那我們不需要法律、法官、法院了。

或許大家會說要將心比心,若你是被害人家屬,還會這麼說嗎?

我想,我會這麼說:家屬可以情緒化、不理性、懷疑任何環節。但其他人不行,尤其是法官要依證據辦人勿枉勿縱!

真正的專業被質疑,到底是哪個環節錯了?法律?制度?人性??

該導正的是什麼?這才是思考的話題。

洪案,所謂的真相的確令人懷疑,但我只希望不要造成更多家人的遺憾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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